关于印发《数字福建车联网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暂行)》的通知
2019/5/6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为规范数字福建车联网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参照《教育部实验室访问学者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数字福建车联网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暂行)》,现将本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数字福建车联网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暂行).docx
福州理工学院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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