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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常规课题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3/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开展省教育规划常规课题2023年度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凡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21年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和往年在研未结项的常规课题,符合结题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延期申请表扫描件。

二、结题程序

1.课题组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请确保书面材料各处信息一致,书面、电子材料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带来的后果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2.结题鉴定工作可由课题组自请(非本课题组)专家进行。高校课题需有两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其中一名为正高级职称)的专家鉴定,并在相应栏目加盖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三、成果要求

1. 代表作的基本要求:一般课题应在CN 刊物或在《福建基础教育》《海峡读写研究》《福建教育研究》等杂志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已有公开出版著作的不受此限。汇编、论文集等未发表的成果不得作为代表作。

提出与课题相关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或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运用的,提供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经审核无误可相当于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成果认定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与课题相关的成果全部列入成果一览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作为附件上传,数量不超过10个。

2. 课题负责人须为代表作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在成果汇报材料中须有成果体现。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3. 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20**年度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标识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4. 研究成果必须源自课题研究,课题批准立项前的成果不得作为代表作。

5. 所有课题申请结题均须提交研究总报告(不少于8000字)和成果公报(不少于3000字)。

四、结题材料

1. 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 课题申报评审书复印件;

3. 开题报告表;

4. 中期检查表;

5. 结题鉴定表;

6. 研究总报告;

7. 成果公报;

8. 反映研究成果的其他公开出版资料(复印件),如论文(要求提供“中国知网”或“维普网”等刊登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专著、编著、教材、政策建议和咨询报告等;

9. 重要变更表(中期前有变更的提供)。

相关表格从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资料下载”下载(https://www.fjedusr.cn/html/lm02/zlxz/)。

以上材料一式,各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盖章后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详见附件1,未按要求装订的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并附上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excel文件命名:立项批准号+姓名+结题汇总表)发送至邮箱oar@fit.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压缩包名称为“立项批准号+姓名+常规课题结题”,各文件命名按照以上顺序排序命名。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609539480

 

附件:1.材料装订格式.docx

            2.结题信息汇总表.xls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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