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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理工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2018/12/31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号),结合我校实际,就深化产教融合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目标和定位

(一)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探索科学,服务国家”,紧密围绕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本科教学,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市场需求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需要,提升我校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打造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我校产教融合长效机制,促成政产学研用协同推进,促使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促进学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融合度、学科专业与社会经济的吻合度、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科研创新与行业企业发展的协同度,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融合;坚持产教融合,把高端企业引进校园,把大学打造成开放型的“三创产教融合科技园”,打通人才培养的最后一公里;实施科研和高端制造相结合的“R&D+M”高校科研新模式,打通大学科研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推行“讲师+工程师+技术股东”师资队伍创新模式,打通教师科研与产业结合的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定位。产教融合紧密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从学科专业建设及本科教学出发,立足信息产业、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支柱产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产教融合应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彰显办学特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核心作用;按照“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分层分类、逐步实施”的理念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按学科专业不同特点分层分类逐步实施。

二、全面实施产教融合

(四)打造产教融合平台。与区域经济发展主体紧密合作共建,探索与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政校合作共建;与马尾区、连江县、高新区、福州自贸区等进行校地合作共建;与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学会协会等进行校企合作共建;与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等科研院所进行校校合作共建;通过我校“三创产教融合科技园”引企入校,国脉科技、慧翰微电子、国脉生物等集团企业引校入企,充分吸纳整合优质资源,全方位打造科、产、教、研等多元主体的产教融合平台。    

(五)建立协同育人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将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以强调学科专业核心能力、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原则,整合改进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建立实习实践质量保障机制,将产教融合作为谋划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基本原则,建立开放、融合、共享、共赢的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新机制。

(六)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建设跨学科专业复合型科研团队、校企合建研究中心、现代产业学院等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师资队伍融入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将企业生产实际需求作为科研选题来源,广泛开展横向科研和科技服务;支持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支持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加强产业技术技能积累,促进先进技术转移,开展面向行业企业的技术服务;努力成为地方政府智库单位,提升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七)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与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基地,定期选送教师到企业培训、挂职实践锻炼。探索应用型高校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通过教学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校企交流等措施,增强师资队伍实践创新能力。积极引进行业专才,聘请企业优秀技术及管理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参与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调整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积极参与“数字福建”和“一带一路”建设。

(八)覆盖人才培养环节。深入的产教融合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覆盖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结构和流程,坚持本科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落实用人单位参与校内学科专业设置、定位、建设评议制度,形成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共同开展课程建设、共同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共同进行科研攻关和科技转化、共同建设教学实践基地、共同促进实习就业、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效果、共同建设产业学院等“十共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覆盖应用型人才培养整个环节。

三、强力保障机制建设

(九)拓宽产教融合途径。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国内外交流,探索与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学会协会以及广大校友的交流沟通,拓宽产教融合有效途径。以党建引领促进产教融合,学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在产教融合中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工作计划和激励措施,鼓励广大教职工广泛对外联系,拓宽合作方式,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合作质量,深化产教融合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十)完善产教融合机制。健全学校与合作单位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生态系统,推进与合作单位共同组建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充分利用学校人才优势,与社会各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共建平台,吸引政府、行业企业等单位的经费、项目、人才等各类资源。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或校企共建等形式,进行校企依托或联合设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基地、教学实践基地、文化传承基地、现代产业学院等,完善产教融合运行机制。

(十一)加强产教融合力度。将产教融合作为人才培养的关键方式,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整体协调推进。科研处是学校产教融合责任部门,要统筹协调、积极组织推进、强化考核评价、确保实施质量。各二级学院及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产教融合融入教育教学工作各环节,强化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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