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福建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12/29 点击: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9号)精神,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制定了《福建省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技厅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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