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论文研究评选办法
2012/9/29 点击:
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届教育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论文的通知》(教务【2012】24号)和《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提交第二届教育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论文的通知》(教务【2011】20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部所提交的相关论文进行评选。评选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评选的论文,分创新、价值、论证、规范四项指标,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定。
1、论文的创新(40%)。论文提出的观点、方法等方面有独特见解,即有新理论、新发现、新观点、新方法。
2、论文的先进和实用性(30%)。论文学术或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领域内的地位,及其对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3、论文论证的科学性(20%)。论文立论的科学性、论据的充分性、数据的可靠性、推理的严谨性、结论准确与否。
4、论文的文字表达(10%)。论文层次是否分明,文句通顺、简练,语言流畅,格式符合要求、规范及中英文表达准确程度。
根据论文的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本次论文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各1、3、5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给予一定的奖励 。
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要求每位提交论文并参加评比的教师,签定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或抄袭别人作品、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实,除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及所发证书。
附件:论文诚信承诺书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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