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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 2026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6/5/13 14:54:4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原则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2至5年;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在研究期限内,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申请参加结题;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暂不参加结题,自动延期(不需提交延期申请)。对超过最长期限的,撤销立项。

(一)2026年结题对象为2021年至2024年我办立项的各类课题。

(二)2020年及之前我办立项且未结题的各类课题,撤销立项资格,不接受结题申请。

二、结题成果

(一)结题成果应源自课题研究,成果内容应与课题直接相关。课题立项前的成果以及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我办不予认可。

(二)课题负责人应为结题必需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1.重点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采纳运用或得到省级奖励表彰确认;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高校学报、省级教育类机构主办CN刊物、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或出版1本学术著作。

2.一般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内设机构采纳运用(含经我办认定具有较大参考价值);或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CN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或作为第二作者参与出版1本学术著作;或主持编写1本教材。

3.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对结题成果提出更高标准,具体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

上述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会议论文、论文集等未发表成果。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报纸、电子期刊、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教材应具有CIP数据核字号。课题组在我办立项通知明确认可的内部资料发表的学术文章,可视同在CN刊物发表(多篇只视同1篇)。

(三)结题成果应标注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批准号等基本信息。未标注课题基本信息的,不予认可。

三、结题材料

(一)材料清单

1.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

2.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

3.开题报告表原件。

4.中期检查表原件。

5.结题鉴定表原件(鉴定专家签名、加盖公章)。

6.成果简介(不超过300字)

7.研究总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设计与方法、研究过程与实施情况、研究结果与发现、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等内容)。

8.课题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类论文(内部资料除外)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查询截图,被“知网”或“维普网”或“万方网”收录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SCI/SCIE、EI、SSCI、A&HCI、CPCI等外文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正式检索机构收录的全文和检索证明。

9.重要变更表原件。

(二)有关要求

1.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鉴定意见。

2.课题组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和顺序,分别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结题材料(原则上不超过120页),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3.课题《结题鉴定表》、《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填写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等内容,应与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申请评审书或课题重要变更表(中期前提交)一致。

4.课题组成员变更等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课题重要变更表。未在中期检查前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应与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致;在中期检查前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按照变更后填写。

5.结题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1)纸质材料:上述材料清单中的各份材料盖章后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1),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未按要求装订的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以立项批准号+单位+负责人姓名 ”为文件夹名称,内含上述材料清单中各项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文档),以及《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Excel文档),压缩打包(不超过50M)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oar@fit.edu.cn。

6.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81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8059707180

 

附件:1.材料装订格式

    2.结题信息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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