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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6/5/7 10:26:0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学术交流机制,促进自然科学领域学术研究成果展示交流,调动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积极性,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6年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选、收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要求

(一)推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州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榕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含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在读的博士生)。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的论文一般不列入评议范围,但内容针对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或与福州市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撰写的论文可以申报评选。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四)申报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以通讯作者名义申报的,应提交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授权书。每名申报者限报一篇论文参评。

二、推荐名额

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企业科协限报1篇(福州市医学会限报2篇),高校科协、医院科协、各县(市)区科协、高新区科协限报2篇。

三、申报事项

(一)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二)各单位推荐的论文需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议表》(附件2)一式4份(其中3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以上材料各一式4份(其中3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

(三)请各单位需于5月9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91-62990014


附件:1.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议指标

    2.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议表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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