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
2016/8/31 点击:
各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闽教党〔2016〕18号)文件精神要求,学院编制了《福州理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福州理工学院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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