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申请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与优化全校师生知识产权申请流程,对知识产权申请工作做如下要求:
1、知识产权申请人需填写《福州理工学院申请知识产权登记与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并报送科研处邮箱:oar@fit.edu.cn,经科研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未经科研处审批的知识产权学校将不予认定。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用章申请流程
(1)OA系统发起电子MEMO申请,其中附件需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系统导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PDF文件、《福州理工学院申请知识产权登记与审批表》(电子版)及科研处邮件回复意见(PDF版);
(2)致审批人:部门领导、科研处处长;呈报审批人:科研处分管校领导。
(3)电子MEMO流程结束后,发起“推送用章”申请即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福州理工学院印章业务操作流程》第二条“福州理工学院公文流转推式生成盖章申请操作流程”。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使用“福州理工学院”“Fu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作为专利权人或者著作权人的,学校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福州理工学院申请知识产权登记与审批表
2. 《福州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用章审批流程 的通知》(福理工综〔2022〕71号)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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