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7/4/14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为了进一步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规范学术报告与专题讲座活动,加强学术报告与专题讲座的管理,调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扩大师生视野,把握前沿知识和最新动向,营造严谨的治学环境和浓厚学术氛围,加强学术交流和科研信息宣传,进一步提高教师整体学术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依据学校发展实际和科研、学术发展需要,编制了《福州理工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管理规定(试行)》,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管理规定(试行).docx
福州理工学院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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