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12/1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项目负责人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结题。
二、结题请提交《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结题报告》,并附佐证材料(论文、知识产权等),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知识产权需提供扫描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3349763580@qq.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不按照申请书课题研究时间结题的,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基金课题。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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