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3/5/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综〔2021〕181号 )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请各部门、各单位将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于2023年5月22日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oar@fit.edu.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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