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综〔2021〕18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必须结题。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且达到结题条件的可以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1.纸质版。提交签章版《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结题报告》(附件1)、盖章版结题汇总表(附件2)。
2.电子版。每个课题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内含成果佐证材料电子档(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知识产权需提供电子原件)、《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结题报告》(附件1,Execl版)和签章版扫描件、结题汇总表(附件2,Execl版)。最后以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oar@fit.edu.cn。
3.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4年7月3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逾期未结题的,将予以撤项处理,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基金课题。
联系人:苏小凤,电话:18059707180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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