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4/5/10 14:23:0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综〔2021〕181号)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4年6月5日前把项目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oar@fit.edu.cn,本次检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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