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7] 32 号
2017/9/11 点击:
省直各相关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税金融局,各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规范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省财政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联合修订了《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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