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及之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如果今年不能结题的,将予以撤销项目。
2.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各单位分别于5月21日前或10月25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下半年结题将不再发布通知。
3.请二级学院严格把关结题申请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教育厅将适时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4.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每单位1份,含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2份,word电子版;(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2〕3号).doc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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