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筑学院分党委委员选举的批复(福理工党委〔2018〕56号)
建筑学院分党委:
你分党委《关于建筑学院分党委委员选举的请示》收悉。经校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你党委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党委委员5名,候选人6名,差额1名。同意候选人为(以姓氏笔画为序):张明扬、郑碧贞、赵光达、黄贞、颜其策、戴福春。
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选举顺利。
特此批复。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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