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考试重点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2022年度设立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现将2022年课题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按类别分为A类和B类,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指南(2022年)》(附件)拟定选题;超出指南范围的,需详细阐明必要性。
(二)A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含在读),B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每位申报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项以上课题。每项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课题组(含负责人)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课题组成员的填报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研究任务。
(四)课题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2022年拟设15项左右A类重点专项课题、55项左右B类重点专项课题。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组成员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课题研究成果应与申报内容高度相关,形式应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中的一种;基金项目应标注“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项目编号xx,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资助)”。
(四)课题结项基本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A类课题应在公开出版的CN期刊(高校学报或省级教育类机构、教育类学术组织主办的学术性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B类课题应在公开出版的CN期刊(要求同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提供书稿的最终成果(可先结项后出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采用意见(或教育行政部门厅局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是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鉴定对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发展具有较大参考价值。
(五)各申报单位应组织课题申报负责人填写本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省教科所网站下载),于2022年10月1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3349763580@qq.com。
附件: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申报材料.zip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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