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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课题的通知

2025/5/27 11:17:5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教育理论、政策、改革、实践创新等研究,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一)常规课题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2.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二)专项课题

   1.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省教育考试院协同研究)。

   2.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德旺基础教育研究院协同研究)。

   3.少儿工作与少先队建设研究专项(团省委、省少工委协 同研究)。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党建研究专项(省中职学校中共党 建研究会协同研究)。

   5.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研究专项(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协同研究)。

   6.教育督导研究专项(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协同研究)

   7.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协同研究)。

   二、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 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等( 以下统称教师)。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且主持过市厅级(含高校校级)等课题,并已结题;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超过 10 人。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过县级(含省属中小学校校级)等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负责人前三名, 下同)参与过市厅级(含高校校级)等课题,并已结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 人。

   (二)申请人应依据《2025 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 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选题表述要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表述要科学严谨、 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论证材料中对选 题作说明,介绍选题研究的核心问题、视角等。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每位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 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超过2项。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我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办组织推荐或立项的各类课题。

   (五)支持开展综合性、系统性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或协同研究。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评审书(按填报要求加盖相应公章)。

   2.设计与论证活页。

   3.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公章)。

   4.结题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公章)。

   5.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推荐部门/学校/单位公章)。

   相关表格可从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首页“教育规 划课题”导航栏目—“资料下载”二级栏目)。

   (二)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学校/单位)推荐参评的申报材料,应由所属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办(不接受个人或课题组直接申报)。申请人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分别准备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2.纸质版《申请评审书》盖章后用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连同《设计与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职称证明、结题证明等(设计与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邮寄我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oar@fit.edu.cn,邮件主题、《课题申报汇总表》命名为“ 学院(单位)名称+2025 年课题申报”。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专项课题可按协同研究需要设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如参评重点课题但立项为一般课题,我办将按课题组成员排序调整为 不超过 7 人。

   (二)原则上,一般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 1 篇学 术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会议论文、论文集等未发表的成果),重点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2 篇学术文章或在我办认可的核心期刊上发表 1 篇学术文章。个别专项课题对结题成果提出更高标准,具体以推荐申报或立项文件要求为准。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 CN 刊号,不含报纸、电子期刊、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应具有 CIP 数据核字号且与课题相关。

   (三)课题组提出与课题相关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等,如获省直厅级部门采纳运用,或被省教育科研成果 要报选录,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如获省直厅级部门内设 机构采纳运用,可视同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在我办认可的 内部资料发表,可视同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视同1篇)。

   (四)鼓励各设区市(学校/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经费支持。重点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符合条件的,我办将向《教育评论》《福建教育研究》推荐刊发。

   联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91-62990014

 

   附件: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 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5〕4号)

                 2.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评审书

                 3.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设计与论证活页

                 4.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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