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及申报立项数量
1.本次申报的校级科研基金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辅导员专项)、教育科学规划类项目。
2.自然科学类申报数量(计算与信息学院和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不超过25项;护理学院不超过10项);人文社会科学类申报数量(商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不超过20项;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护理学院不超过10项;体育教学部不超过5项;各职能部门不超过10项;辅导员专项不超过10项);教育科学规划类申报数量(计算与信息学院、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商学院不超过10项,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和体育教学部不超过5项)。
3.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计划培育立项30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计划培育立项20项,辅导员专项计划培育立项5项,教育科学类计划培育立项20项。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级科研基金培育立项项目申报国家或福建省同类型科研项目。
二、项目申报支持重点
1.项目申报必须立足福建省或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领域,根据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学科的前沿进行选题。
2.优先资助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资助与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导向一致的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创新性、前沿性以及良好的研究基础,具有申报省级及以上的目标和潜力的项目;优先资助组成跨学科的项目组申报的项目。
3.优先资助产教融合类研究项目,优先资助依托学校科研平台(数字福建车联网实验室、移动通信和物联网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朱子文化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
4.项目要求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项目结题的成果形式为正式发表论文、专著或专利、调研报告等,其中调研报告需出具被县级以上机构采纳证明、或上市公司采纳证明。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无特殊情况不可延期,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申请延长资助1年。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积累了较好的基础。
2.项目申请人每个类别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研究。
五、申请程序
1.凡申请本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者须填写《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并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平装成册。自通知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各二级学院或部门统一申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以附件方式发送至dalex@gmiot.com。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同时申请国家或福建省科研项目的按照所申请项目的要求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在福州理工学院OA系统)。
2.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由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择优予以立项资助,被批准纳入资助计划的结果将以网上公布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单位。
六、其他说明
项目负责人所取得的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应标注“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91-62990012 13609539480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 上一篇:产教融合|走访高科技企业,助力专业实验室建设 2022/2/18
- 下一篇:关于组织报送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术讲座计划安排 2022/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