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移动通信和物联网福建高校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2.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3.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资助额度
6万元。
四、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并列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成果要报》(投稿邮箱:ghbcgyb@163.com)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投稿邮箱:jyfj2017@163.com)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投稿邮箱:fjggtx@163.com)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投稿邮箱:fjrb7095@sina.com)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项目阶段性成果投稿时需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30日;
2.最终成果:论文集,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少于1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六、申报时间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6日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系统, 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请申报人注意,违规申报、《申请书》《活页》填写不规范、报送材料(系统内、纸质、电子)版本号不一致的,学校将不予推荐。
七、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汇总以下纸质和电子材料9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受理。
1.签章的纸质材料
(1)《申请书》3份。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需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2)《论证活页》5份。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
(1)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包括:word格式《申请书》《论证活页》)。
(2)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3349763580@qq.com。
联系人:科研处徐天文
附件: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申报公告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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