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是福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独特资源和优势,2020年省研究中心重大项目须在《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第二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专题及其它部分的重要选题中申报(选题后标注“重大项目选题”),申报选题须与指南中的选题完全一致,不得自拟选题。每项选题原则上立项1个项目,申报选题相同且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择优立项;仅1人申报的选题如达到质量要求可予立项,否则不予立项。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可在《课题指南》的选题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
二、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不得申报2020年项目。2020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已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
(二)完成时间为两年,预期成果主要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重大项目须于立项后三个月内提交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每年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1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每年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1篇文章;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一般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县处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具体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须填写《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电子档,并于7月24日前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3349763580@qq.com)审核。联系人:徐天文,联系方式:1360953948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课题申报说明
3.项目申报清单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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