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院、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福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榕高新区科﹝2020﹞14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较好的专业特长、专业技能和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
4.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已在当地为农户、企业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均可;
5.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每年认定一次,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6.受援单位注册地址须为“福州市高新区”或“南屿镇”,其他区域不能申报。
二、扶持政策
1.经认定为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可申请工作经费补助,按2万元/人(2年)标准发放。
2.工作经费:在高新区特派员提交第一年年度工作报告后拨付第一笔1万元经费;在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提交第二年年度工作报告,并经区科技局委托召开的专家评审会验收通过后,发放第二笔1万元经费。
三、具体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于6月15日(周一)下班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申请表及三方协议书电子档同时发送至规定邮箱(详见联系人信息),命名为“福州理工学院-XX(姓名)-福州高新区科特派材料”,邮件中须同时注明受援单位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高新区”或“南屿镇”,逾期不候。
2.报送材料包括:①《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②《福州高新区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详见附件2,一式5份:1份高新区存档,1份南屿镇存档,1份学校存档,1份受援单位存档,1份申报人存档);③申请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提供由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注意:附件1和附件2中的红字部分为填表参考,需删除或填写准确信息;服务期填写2020.07-2022.07;科技人员栏须本人签字;受援单位栏须提前盖好单位法人公章;派出单位栏由科研处统一盖章。
联系人:徐天文,联系方式:13609539480,邮箱:3349763580@qq.com。
附件:1.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福州高新区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
3.福州高新区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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