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2/9/28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综〔2021〕181号 )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4日前把项目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oar@fit.edu.cn,本次检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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