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综〔2021〕181号)文件精神,我处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2020年度立项的课题必须结题;2021年度立项达到结题条件的可以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1.纸质版。提交《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结题报告》、佐证材料(论文、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知识产权需提供扫描复印件。
2.电子版。每个课题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oar@fit.edu.cn。
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逾期未结题的,原则上将予以撤项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一年结题(至下一年度科研处发布结题公告日止),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基金课题。
联系人:徐天文,电话:13609539480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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