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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0/7/21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为提升学校科研能力,加强学科领域前沿技术和创新研究,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额度

1、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40项,每个专业至少申报1项,其中自然科学类不超过25项,人文社科类不超过15项,思政类占一定比例。

2、资助项目额度一般不超过0.5万元。产教融合类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科研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元。

二、项目选题

1、项目申报必须立足福建省或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领域,根据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学科的前沿进行选题。

2、优先资助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资助与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导向一致的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创新性、前沿性以及良好的研究基础,具有申报省级及以上的目标和潜力的项目;优先资助组成跨学科的项目组申报的项目。

3、优先资助产教融合类研究项目,优先资助依托学校科研平台(数字福建车联网实验室、移动通信和物联网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朱子文化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

4、项目要求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项目结题的成果形式为正式发表论文、专著或专利、调研报告等,其中调研报告需出具被县级以上机构采纳证明、或上市公司采纳证明。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无特殊情况不可延期,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申请延长资助1年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积累了较好的基础。

2、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研究。

五、申请程序

项目结题的成果形式为正式发表论文、专著或专利、调研报告等,其中调研报告需出具被县级以上机构采纳证明、或上市公司采纳证明。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无特殊情况不可延期,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申请延长资助1年。

六、其他说明

项目负责人所取得的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应标注“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获批资助项目应按规定开展项目研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科研处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研究项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91-62990012  13609539480

 

附件一: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二: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开题报告.docx

附件三: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四:福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x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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