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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4/15      点击:

各院、处(室)、馆、所、中心:

  为营造良好的的学术氛围,推进我校科研工作,提高我校科研队伍水平,激发全校人员科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教学,不断提高科研创新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宣传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期间正式在编的从事科研活动的教职员工均可参加。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全体在编教职员工。

  2.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能够独立承担市、省(厅)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

  3.对本领域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学术、教科研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才干,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

  4.积极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善于用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团结并带领其他教师开展调查研究,与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进步。

  6.积累一定优秀科研成果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出版1部专著、主编并出版1本教材、主持1项市厅级及以上课题、发明1项专利、获批1项软件著作权(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与材料报送

  1.填写《福州理工学院“科研之星”申报表》(详见附件);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荣誉证书等全部采用复印件并加盖部门(学院)公章,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起申报;

  3.部门(学院)应对申报个人的资料进行预审,并提交部门(学院)会议讨论通过。

  4.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科研处。

  5.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选,拟表彰名单经公示后报校务会最后确定。

四、表彰与奖励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将在2021年教师节大会上予以表彰及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徐老师

  联系电话:13609539480

  电子邮箱:3349763580@qq.com


  附件: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之星”申报表.docx


福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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