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总支党员发展计划,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团支部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组织认真学习本通知及有关文件。在系党总支、系分团委的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本次推荐工作,各团支部书记负责落实。
二、操作规程
(一)各团支部应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团支部应根据本通知规定进行推荐,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
(三)各团支部推优人数为团员数的7%。班级团支部、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均按此比例进行推荐,同时需要接受班级民主评议,得到各组织过半数团员赞成方可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由各团支部组织填写后于6月7日之前上报系分团委审核。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关心国家大事。
(二)具有相应的马列理论功底,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要满3个月,方可列为推荐对象。
(三)积极学习、在校期间无挂科情况,各学习各方面知识,了解党团知识,主动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帮助、经得起组织的考验。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能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五)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能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六)年满18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且具有我校团籍并正常参加注册的共青团员。
四、团支部民主评议推优会议基本流程
(一)团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全体人员(不足应到数五分之四,会议应改期进行);
(二)系组织部代表宣读推优工作通知;
(三)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提名;
(四)获提名团员人选在团支部大会作自述;
(五)团支部大会先后以差额方式推选;
(六)团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推选有效性;
(七)会议记录经团支部书记签名后交系组织部代表。
五、说明
(一)各团支部在分团委和辅导员的指导下,经团支部委员会充分酝酿的提名人选应在团员支部大会之前,根据本通知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各条款对照检查,形成发言稿,准备在团支部大会作自述,重点应围绕本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和群众基础方面;
(二)各团支部会议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推选原始资料应专人封存备查。
(三)本通知解释权归土木工程系分团委。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
土木工程系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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