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建筑学院分党委第二党支部的批复(福理工党委〔2018〕58号)
建筑学院分党委:
你分党委《关于成立建筑学院分党委第二党支部的请示》收悉。经校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你党委成立一个学生党支部,名为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建筑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请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支部委员3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同意候选人为(以姓氏笔画为序):水小强、连乐乐、颜其策、戴福春。
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选举顺利。
特此批复。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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