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筑学院第二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果的批复(福理工党委〔2018〕70号)
建筑学院分党委:
你分党委《关于建筑学院分党委第二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扩大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颜其策同志任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建筑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书记、连乐乐同志组任织委员、戴福春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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